利用先進的「Fractional光束分段技術」將雷射光束分隔成120~150 μm(微米)以內的微細光點,縮小單一的微熱區MTZ(Micro-Thermal Zone),深入真皮層刺激鄰近健康皮膚細胞的纖維母細胞與膠原蛋白新生與重造,以溫和的方式「逐層解決」肌膚的病灶,並大幅降低術後恢復期帶來的困擾。
CO2微點飛梭雷射主要波長為10,600nm,結合傳統單點雷射與飛梭掃描功能,利用「分段式光熱療法」(Fractional photothermolysis),釋放如微米大小 (100μm) 雷射光束能量至肌膚上 ,形成許多點狀「微小加熱區」,啓動皮膚自癒修復能力。CO2微點飛梭雷射能量可穿透至真皮層 ,點狀汽化剝離與溫和熱能作用會促進表皮更新 ,刺激真皮層膠原蛋白重組 ,達到緊緻、拉提、透白、疤痕改善之目的 。
CO2微點飛梭雷射適用對象
皺 紋 疤 痕
緊 緻 肌 膚
毛 孔 粗 大
肌膚 回 春
改善妊娠紋
治 療 前 注 意 事 項
CO2微點飛梭雷射前一週內應避免大量日曬、去角質或酸類換膚情形
接受外用A酸者或水楊酸治療,應該停止使用兩週以上
治療後 注意事項
‧CO2微點飛梭雷射後4小時內勿碰水。治療過程,皮膚會出現輕微紅腫、灼熱感 、水腫或是緊繃感,通常在適度冰敷或冷風後24小時內,紅腫熱感情況會舒緩改善。
‧CO2微點飛梭雷射後1至3天會微紅微腫,治療部位約第2~3天開始形成微小顆粒的痂皮,約7~10天痂皮會脫落完全,勿刻意摳抓,以免留疤或導致色素沉澱。
‧雷射術後一周請暫使用含有美白,抗痘,控油成份的保養品,並避免使用精油類或植物性成份的產品,以避免皮膚過乾,刺激,發紅,色素沉澱等現象。
‧表皮新生於CO2 微點飛梭雷射後 24 小時內立即發生。治療部位可能產生粉刺或痘痘發炎情形屬正常肌膚向外代謝現象,此時請加強保濕,搭配醫師開立的外用藥物治療即可。
‧請選擇溫和不刺激的清潔用品,清潔應輕柔,且不宜使用顆粒型洗面乳或磨砂膏去角質 。
‧CO2微點飛梭雷射後的 3~7天肌膚會較乾燥敏感,應盡量使用溫和且修復功效之肌膚術後保養品,避免刺激保養品的使用,例如酒精、香料、任何酸類(如果酸、A酸、水楊酸、杜鵑花酸等) 。
‧術後建議可使用修護成份的保養品如 EGF,藍銅,膠原蛋白…等,可加強皮膚的修護能力,對於皮膚的恢復力及術後的效果會幫助。
‧ CO2 微點飛梭雷射後7-10天內應避免做游泳、烤箱、蒸氣浴及溫泉浴 。
‧ CO2 微點飛梭雷射後應確實做好防曬並加強保濕,使用至少SPF30之防曬品,請勿長時間暴曬於陽光或鹵素燈下。
‧ 如有不適情形,請儘速聯絡回診 。
不 適 合 微 點 飛 梭者
1. 治療部位有傷口發炎、疱疹感染、惡性腫瘤或急性濕疹者,不適合做CO2微點飛梭雷射。
2. 皮膚癌症、光敏感性肌膚或紅斑性狼瘡者,不適合做CO2微點飛梭雷射。
3. 服用口服A酸者應該停用半年的時間。
4. CO2微點飛梭雷射術前兩週應避免過度日曬、去角質、果酸換膚、鑽石微雕或磨皮等療程。
5. 孕婦、糖尿病患者、蟹足腫體質或對光敏感者,不適合做CO2微點飛梭雷射。
6. 有麻醉或藥物過敏、心臟疾患、曾異常出血、傷口癒合不良情形者,可以先諮詢醫師意見再進行療程安排。
7. 治療前,曾有局部麻醉劑或外用藥膏過敏者,請於術前告知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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