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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痣』,一般指的是黑痣,學名是黑色素細胞痣。黑色素細胞在正常皮膚上都有,它平均散在身體各處,它的功能是製造黑色素,並傳佈到每個表皮細胞,每個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痣,大部份的痣是後天的,在青春期以後逐一出現,痣的多寡和大小與發生惡性黑色色瘤的機會有關。根據統計,全身有100顆痣以上的人得到惡性黑色素瘤的機會為25顆以下的3-4倍,又如果大於2mm以上的痣有50個,則離幻惡性黑色素瘤的機會為一般人的4-5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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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樣的痣應該除掉呢?

基本上,除了美觀因素,為了避免形成惡性色素瘤,以下幾種痣都應該去除:

1.會受到長期磨擦的痣,像是穿戴胸罩處或是腰間的痣。2.出現不點型變化的痣,譬如:很黑的痣、色素不均的痣、邊緣不平整或界限不明的痣。3.突然快速變化的痣。4.長在特殊部位的痣,如:手腳末端。5.黏膜上的痣,如:口腔、陰道、包皮翻出來的地方。6.指甲溝的痣。因為甲溝與指甲下方皮膚相連,可能互長到指甲下面,被指甲擋住,因而不易觀察變化,將來變惡性的機率比較大。7.先天高危險的痣,嬰兒一出生就看到的痣叫先天痣,1%的新生兒可能有痣,雖然不是所有的先天痣都有危險,但是一般來說越大的痣將來變惡性的機率越大。

 

至於,有哪些除痣的方法呢?

1.局部切除,通常懷疑是惡性黑色素瘤就會建議手術切除,並做切片檢查,若是較大的面積,還有可能需要用質皮的方式進行縫合。2.雷射除痣,運用電能轉化成光的治療方式,適用於較小、較淺的痣。3.高週波電燒灼燒術,運用熱能破壞細胞。4.液態氮,利用攝氏零下196度的低溫破壞組織,但已很少使用。5.化學燒灼。缺點是不好控制燒灼的範圍跟深度,以留下明顯的凹疤。

 

原則上,所有的痣都應該先由醫師診視及判斷,一旦需要做根除,在與醫師溝通以選擇最適合的切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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